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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條款

菜鳥救星訂閱會員契約條款

本菜鳥救星訂閱會員契約條款(下稱「使用條款」),指聯成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菜鳥救星」、「我們」)授權消費者於菜鳥救星的移動裝置平台(下合稱「本平台」),使用菜鳥救星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或移動裝置平台離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下稱「本服務」)。有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



  1. 認知條款

    1. 您已瞭解我們的資訊:

      數位聯成股份有限公司

      • 負責人:孫筱咪
      • 聯絡電話:(02)-2772-3696
      •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service@rookiesavior.net
      • 通訊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78號8樓
      • 統一編號:83285093
    2. 您瞭解並接受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如您是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您的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亦已閱讀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並得到其同意。您並已審閱本契約超過3日以上。

    3. 您已依本平台規定註冊為本平台會員,取得特定會員帳號及密碼。您已瞭解註冊之會員基本資料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基礎資料,如有變更,亦已完成修正(例如:電話、地址、Email),若因不正確之基礎資料,導致物流、金流作業無法完成,不得作為取消交易、拒絕付款之理由。

    4. 您已確認選購之訂閱方案,並瞭解本契約所完成之交易皆以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同時,您於付款時,如使用無效信用卡號碼、或非您本人信用卡號碼進行交易,須自負法律責任。

  2. 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1.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網站:菜鳥救星Live學堂(網址:https://live.rookiesavior.net/)

    2.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我們的會員。

    3.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依您購買之訂閱方案內容而定。

    4.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選購之訂閱方案內容所載。

  3. 授權使用費

    1. 本服務授權使⽤費之⾦額如您訂閱方案內容所載。如我們針對該訂閱方案提供優惠價格,則該優惠總價即為本服務授權使用費。

    2. 您的菜鳥救星會員資格會一直延續直到終止為止。要使用菜鳥救星服務,您必須連接網路至本平台,且您必須向我們提供一種或多種「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意指現行有效並經接受的付款方式,得隨時更新,且涵蓋第三方管道透過您的帳戶付款。

    3. 訂閱方案到期前寄送續約電子郵件通知,如您在期限內未回覆郵件或在收費日期前未取消會員資格,將視為您授權我們使用您的付款方式,並依照前期購買訂閱方案收取下個收費週期的訂閱費用。

    4. 為使您享有更全面的服務,我們得針對您的訂閱方案,推薦您可加購之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您得自由決定是否加價。

    5. 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您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準用第 15.2 條規定辦理。

    6. 訂立本契約時, 我們以「贈品、兌換券、全額折價券」為名義,向您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 我們不會向您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會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我們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7. 前條所稱「贈品、兌換券、折價券」,其價值之上限為教學課程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4. 設備規格

    1. 為確保您享有本服務良好的使用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您選購之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您瞭解可能有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品質之結果:

      • A、作業系統:電腦 Windows 10、電腦 MacOS 10.13、⼿機 iOS 12、⼿機 Android 7。
      • B、瀏覽器:Chrome 75、Firefox 68。
      • C、網路速度:光纖網路 100M、⾏動網路 4G。
  5. 契約之成立生效

    1. 您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訂閱服務者,於本平台頁面上依序點選「前往結帳」、「確認」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我們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通知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即生效力。

    2. 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您若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訂立本契約條款前,應主動告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6. 使用期間

    1. 您於收受菜鳥救星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次日起,為期1年(12個月)之使用期間。

    2. 您於上述期間內得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

  7. 擔保授權

    1. 我們合法權利人。如有違反前項之情事發生,且仍未於您通知我們補正日起 30 個工作天內補正,致您無法繼續使用時,我們將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訂閱方案、或全額退還該訂閱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2. 未經我們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您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或公開放映等使他人得閱覽之方式)。

  8. 付費方式

    1.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用之給付方式為信用卡一次給付( VISA/MasterCard/JCB 刷卡)。

    2. 菜鳥救星 將於您購買課程後,開立並寄送電⼦發票予您。但若您於我國以外地區購買課程,菜鳥救星 得依我國稅法相關規定,免開發票。

  9. 授權使⽤原則

    1. 本平台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商標名稱及設計、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系統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及本平台提供之所有服務,均為菜鳥救星或該權利人享有其智慧財產權。您知悉非經書面同意,不得擅將課程之錄音、錄影或教材內容,公開播送或販售,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與第三人知悉、持有及利用等任何侵害 菜鳥救星 之智慧財產權行為。

    2. 您如有下列情形之⼀者,由您自負⼀切法律責任,我們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依違反情節重大程度,通知您限期三個日曆日改正或立即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如您有未於我們通知改正期限內改正時,我們得逕行終止本契約:

      1. 從事任何侵害我們或藉由本平台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之行為,包括且不限於使用任何不當的傳輸方式或系統、外掛軟體或病毒等,於本平台內進行不當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偵測、破解、破壞、重製、掃瞄、還原、解編、反向工程、惡意軟體或病毒等方式,企圖取得任何不當之利益或資料,或造成 菜鳥救星 或第三人之財產上或非財產上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侵害)或造成菜鳥救星不當之負擔。
      2. 於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3. 分配、轉讓、出售、租賃、再許可或授權會員帳戶予任何第三人。
    3. 於第 9.1 條至第 9.2 條情形,我們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採取相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我們同時依相關法律論處外,您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4. 依本條約定終⽌本契約者,準⽤第15條之規定。我們並得就返還金額中,扣除以返還金額百分之二十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

  10. 會員之義務

    1. 會員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2. 會員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第10條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3. 會員應妥善保管註冊於本平台之「會員帳號、密碼」並有維持其機密與安全之責,應於每次使用後確實登出該帳號,以防止被他人冒用。會員亦不得洩漏、出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或名義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與他人合用或使用。

    4. 凡會員的會員帳號有登錄活動,均將視為本人之行為,且會員對於該帳號於本平台所為之一切活動及行為,負完全之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5. 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會員的會員帳號或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應立即通知對方。如會員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我們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更換其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6. 會員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 菜鳥救星 請求更正。如因會員怠於通知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者,概由會員自行負責。

    7. 會員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11. 服務品質

    1. 菜鳥救星 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2. 菜鳥救星因可歸責於⾃⼰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於七個工作日內更正或修復之。

    3. 您明⽩菜鳥救星平台上之課程由各授課老師提供,菜鳥救星盡力要求老師們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之正確性,經您通知或我們知悉課程或教材內容可能有錯誤,我們將協助您與授課老師確認內容,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授課老師之初步確認。

    4. 您使用本服務時,發⽣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經您立即通知菜鳥救星且菜鳥救星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菜鳥救星 逕行終止本契約,菜鳥救星 不得拒絕,菜鳥救星並應準⽤第15條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費。

    5.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菜鳥救星所合作之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本平台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菜鳥救星將立即更正或修復之。 12.6 菜鳥救星不保證您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

  12. 企業經營者之履約保證責任

    如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預付期間逾一年且預付金額超過新臺幣5萬元者,菜鳥救星就超過金額部分,將由綠界科技電子支付機構提供履約保證,作為履約保證之內容。但採月費制者,不適用之。

  13. 暫停服務之處理

    1. 菜鳥救星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2. 菜鳥救星 因第13.1 條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應於暫停本服務七個日曆日前,於本平台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 菜鳥救星 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4. 契約之變更

    1. 菜鳥救星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個日曆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同時以電⼦郵件通知您。

    2. 您未為反對之表⽰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菜鳥救星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15. 終⽌契約與退費

    1. 本契約標的為網路數位化商品及服務,您的網路帳號開通後即可無限制使用及充分探知本公司商品相關資訊,具有科技易複製之特性,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2. 本契約採定期定額返還:

      • (一)契約生效後未超過使用期間三分之一終止本契約,返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如契約終止係可歸責於您之事由所致者,本公司並得自返還之金額中扣除20%之違約金。
      • (二)契約生效後逾使用期間三分之一以上終止本契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全額不予退還。
  16. 申訴權利

    您對於我們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我們的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所向我們提出申訴, 菜鳥救星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十五個日曆日內妥適處理之。

  17. 損害賠償責任

    您如違反相關法令或違反本契約之任一條款,致菜鳥救星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直接或間接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費用)時,您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

  18.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